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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的原理,材料及标志
添加时间:2020-07-20

    石油、化工、煤炭和国防等许多工业部门,在生产、加工、运输和贮存的各个过程中,经常可能泄露或溢散出各种各样的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和各种粉尘及纤维。这类物质与空气混合后,可能成为具有爆炸危险的混合物,当混合物的浓度达到爆炸浓度范围时,一旦出现火源即会引起爆炸和发生火灾等严重事故。当前已经研制出隔爆型、本质安全型、增安型、正压型、充油型、充砂型、无火花型等多种型式的防爆电气设备。

防爆原理

    防爆设备的应用原理一般有间隙型、防止接触型、采用安全措施型及其它如利用爆炸的滞后特性支撑超前断电等其他防爆原理。 其中适用于电视系统的有间隙防爆原理和采用安全措施防爆原理。

1.间隙防爆原理

    电火花及电弧可以引燃爆炸性混合物。由德国建立起来的间隙隔爆结构,是防止电弧等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较可靠的方法。它具有一个足够牢固的外壳,能经受内部爆炸气体混合物产生的最大爆炸压力,确保不变形或损坏,并具有一定结构间隙以使喷射出来的燃烧生成物通过一定的法兰长度冷却到低于外部爆炸性混合物的自燃温度。 结构间隙可以是平面结合面或圆筒结合面组成,还可以是曲路、螺纹或屏障式等结构组成。除此之外。如微孔、网罩、叠片、充砂等结构也属于这种原理的防爆形式。

2.采用安全措施的防爆原理

    在设备上采用一系列的安全措施使其在最大限度内不致产生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或采用有效的保护元件使其产生的火花、 电弧或温度不能引燃爆炸性混合物, 以达到防爆目的。防爆增安型、本质安全型等电气设备都采用这一原理制造的。

防爆设备的材料

    对于隔爆型防爆设备外壳应能承受 1.5 倍内部实际最大爆炸压力,但不得小于 3.5×105 Pa。用于I 类采掘工作面的设备,外壳须采用钢板或铸钢制成;I 类非采掘工作面的设备,其外壳可用牌号不低于 HT25-47 灰铸铁制成;I类携带式设备和II类设备,外壳可用抗拉强度不低于 117.6N/mm2(12kg /mm2)、含镁量不大于 0.5%(重量比)的轻合金制成。 本质型设备的外壳材质可用含镁量不大于 0.5%(重量比)的轻合金或表面电阻不大于1×109? 的塑料制成。

防爆设备的标志

    隔爆型防爆设备“d”、本质安全型设备有“ia”和“ib”。设备外壳的明显处应设置清晰永久性凸纹标志“Ex”。 同时设备外壳的明显处还应设置铭牌, 并可靠地固定。 上应该有“Ex”标志,防爆型式标志,并顺次标明防爆型式、类别、级别、温度组别等;防爆合格证编号;出产日期、产品编号、产品标准中指出必须注明的内容等。

    例如“d II BT6”表示隔爆型II类  B级  T6温度组防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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